媒体报道

99%互联网地图签“生死簿”

时间:2008年4月21日 出处:电脑报

想去哪儿,不知道怎么走,上网一查便知!”如今,互联网地图的应用已经越来越广泛,众多互联网巨头都已经在涉足这一行业。然而,随着互联网地图产业的迅猛发展,数据错误、泄漏国家机密等问题地图也时有发生。

2008年3月25日,八部委发文联手整顿互联网地图,对互联网地图管理设立市场准入限制。4月16日,来自新闻出版总署内部独家消息显示,相关整顿文件已经摆上高层案头,具体开始整顿日期定在5月底前,如果不符合市场准入制规定一律叫停。这意味着,对99%不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地图来说,5月底将成为“生死抉择”的大限,这其中,包括Google的互联网地图——Google Earth。

互联网地图异军突起

电子地图是一个庞大而笼统的概念。按照不同应用,可以细分为三个市场:导航市场、行业应用和互联网地图。其中互联网地图是一个较新的应用。

目前,美国NAVTEQ公司占据了电子地图市场最大的份额。2000年,NAVTEQ通过其电子地图业务成为一家明星企业,它的收入主要来自汽车导航。6年后,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地图业务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汽车导航的速度,并在该公司的收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国内互联网巨头也从中嗅到了巨大商机。2005年4月12日,搜狐宣布支付930万美元现金用于收购图行天下(Go2Map),随后,百度、新浪等网站也争先恐后地推出了地图搜索服务。首家获得审图号的互联网地图服务厂商Mapbar还通过资源置换或者部分收费的模式为其它网站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目前Mapbar地图联盟吸引了包括百度、MSN、雅虎等2000多家网站加盟。

至此,互联网地图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位于产业链前端的是四维图新、高德、灵图等具有测绘资质的图商,它们生产制造出来的地图,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卖给那些地图网站及合作商;MapABC、Mapbar、51ditu等专业地图运营商则位于产业链的第二级;再往下的第三级则是一些搜索类网站和行业应用网站,这些网站通过把位置信息与自己的搜索引擎或者自有内容进行整合后实现赢利。

99%的互联网地图违规

不过,由于互联网地图具有易复制的特点,导致众多中小网站甚至个人一拥而上,利用互联网地图实现盈利,其后果是,不仅造成了市场的混乱,而且造成许多地图本身的不规范。这些不具备地图制作资质的企业,使用的是免费的“拿来主义”地图,经过简单标注或者修改之后,便迅速推向市场,各种形态的地图服务也相继产生,但所提供的信息并不准确,由此引发了市场混乱、数据错误、国家机密泄露等严重问题,也给消费者带来很大的不便。 “互联网地图市场正以惊人的速度繁荣,但现行的法规对互联网地图管理没有明确规定,99%的互联网地图都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国家测绘局副局长闵宜仁在今年3月25日的表态可谓“一语惊人”。

2007年,国家测绘局通过采用网上搜索和重点抽查的方式,检查出登载地图的互联网站8962个,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网站有595个,99%地图大多没有依法经过国家或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由此,监管已迫在眉睫。国家对于地图市场的监督,其实早就已经开始。2006年8月1日起施行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规定,在正式出版、展示、登载以及生产的地图产品上,必须载明审图号。

《意见》成互联网地图“生死簿”

今年2月25日,一份由国家测绘局、前信息产业部、外交部、公安部和新闻出版总署等八大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简称《意见》)出现在了国家测绘局的网站上。

《意见》规定,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从事互联网地图出版活动,应经国务院新闻出版部门审批,并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外国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我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

《意见》引起了业界各种激烈反应。“对于我们这样的正规图商来说,《意见》的出台是件好事。”Mapbar市场总监潘琳娜告诉记者,《意见》将成为正规图商的“保护伞”,从而改变市场竞争格局。

“拥有正规数据来源的厂商不超过10家,今后互联网地图必须公示出版号,那么没有资质的公司需要引用地图只能和正规图商合作。”潘琳娜表示,这样一来不仅规范了互联网地图产业,也提高了准入的门槛。目前,已经有11家企业获得了相关资质。

潘琳娜表示,与Mapbar合作的企业也不会受到影响,因为这些合作企业无须自建地图平台,只须从远程调用Mapbar.com,就能获取基础地图、黄页数据、公交换乘、驾车路径等基础地图服务资源。

不过,对于目前只是与地图运营商通过一定合作模式来提供地图服务的网站来说,它们更多感受到的是“前景难测”。“《意见》中指出要坚决制止涉密地图、高精度坐标成果及重要地形地物属性等通过网络扩散,但对地图上的兴趣点(POI)信息审核方面没有做出严格规定。如果将来要审核POI信息,将以怎样的方式操作,会不会泄露我们收集来的核心资源,这些都让我们感到忧虑。”一家网页网站负责人忧虑地说。

据记者了解,go2map、51ditu等厂商没有获得审图号,按照规定,他们不能发布电子地图,也不能将电子地图向其合作伙伴提供,他们将面临“生死抉择”。

一些准备涉足互联网地图的网站,也开始止步不前。“规定将越来越严了,我们还是等等再看吧。”一家有意进军互联网地图的网站负责人表示,《意见》出台后,两家VC(风险投资商)暂停了对他们的投资意向。

Google Earth将受重点监管

根据《意见》,八部委近期将在全国展开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内容涉及“严格执行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活动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以及“严肃查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等6大意见。不过,怎样操作,如何管、如何查等具体实施步骤,仍然有待相应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对于业界的这些反应,国家测绘局成果司的有关人员表示,这都在意料之中,加强互联网地图监管将成为2008年测绘局的重要工作。

4月16日,来自新闻出版总署的内部消息显示,《意见》已经摆上高层案头,具体整治日期定在了5月底。确定这个时间段的原因是,“一是因为现在出于摸查阶段,二是给那些不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地图一个自行整顿,寻得生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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